{{ $t('FEZ002') }} 學務處|
發文者:屏東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屏府教前字第11102959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縣110學年度健康促進微電影工作坊及甄選實施計畫一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0學年度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計畫實施內容分為「微電影工作坊」及「本縣健康促進微電影甄選」二項,內容大要說明如下:
(一)微電影工作坊:
1、參加對象:
(1)本府所屬高中務必派1員參加。
(2)110學年度健康促進議題前導學校及種子學校請務必派1員參加。
(3)對健康促進微電影攝製有興趣之學校教職員。
2、辦理時間: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3、辦理地點:興化國小電腦教室。
4、參加名額:最多30人,參加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參加人員請自備智慧型手機;報名序號於第18名以後者之學員請自備筆記型電腦。
5、報名:請參加人員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前逕上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w.inservice.edu.tw/)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二)屏東縣健康促進微電影甄選
1、甄選組別:3大組(共6小組)
(1)「健康促進學校校園主播」:國小組、高國中組。
(2)「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國小組、高國中組。
(3)「全民健保永續經營-推廣家庭醫師理念桌遊」:國小組、國中組。
2、參加對象:
(1)屏東縣政府所屬高國中、國小,報名者以學生為主,5人以內為限,可個人或團隊報名。
(2)指導者可為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教師(含代理代課、實習教師)、護理師等教育人員,及社區藥師(醫師)、家長等。
3、繳交參賽作品:
(1)請於111年3月25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報名表紙本1份、智慧財產切結書1份(創作人各自填寫)、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2份,郵寄至興化國小。
(2)繳交作品之學校亦可依先前屏東縣政府所送各相關公文附件,於各規定期限內,自行參加全國競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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