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一案,檢送送件資料檢核表1份(如附件),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連江縣政府115年2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50008806號函及本府115年3月17日屏府教管字第1150069729號函(諒達)續辦。
二、依據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第九點第(四)款第2.規定,申請檢附之證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當年7月31日外,餘一律採計至開放教師上介聘網站填報資料截止日(115年4月20日),請學校確實依上開規定審核申請教師檢附之佐證資料,並依據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送
件資料檢核表(如附件),逐項檢視申請教師應檢附之資料。
三、檢附送件資料檢核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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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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