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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114年度棒球約僱運動教練甄選簡章
「114年推動原住民族棒、壘球輔導計畫」
依據:
中華民國114年9月15日,屏府教體字第1149003922號辦理。
屏東縣各級學校約聘(僱)運動教練進用考核及管理要點辦理。
貳、目的:
為落實本縣三級五區體育人才培育計畫與培訓本縣基層棒球運動選手,以及協助本校作為恆春半島區域性棒球重點發展學校之運作和減少基層教練異動頻率,以提升棒球運動參與。
參、聘用期程:
本案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日起開始進用及敘薪,依縣府核定年度預算簽約,本次甄選簽約期程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肆、聘用名額及類別:
一、正取名額:1人(棒球教練一名),餘者依次序列冊候用。
二、工作內容:
(一) 規劃本校棒球隊訓練計畫及執行。
(二) 協助本校基層棒球運動活動之推廣。
(三)協助辦理本校棒球隊相關行政事務。
(四)協助進行本校棒球場地之維護。
(五) 協助本校棒球隊球員宿舍之管理與維護。
(六)完成本校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三、應徵資格:
(一) 具原住民族身分,除113 年以前應聘之續聘教練可高中職(含)以上畢業外,113 年起之新聘教練須大專(含)以上畢業,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並符合以下條件之1 者:
(1) 具備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合格授證之棒球「初級」以上資格。
(2) 未具備上述棒球「初級」以上資格運動教練證書者,得依全國性體育團體棒球運動教練證申請;應聘高級中等學校之教練須取得全國性體育團體B 級以上棒球運動教練證,應聘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教練須取得全國性體育團體C 級以上棒球運動教練證,並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
A、 擔任國內職業棒球或甲組成棒球團選手2 年以上者。
B、 從事各級學校棒球代表隊教練工作累積1 年以上經驗者。
(二) 其他:
增聘教練之資格順序:
1. 具原住民族身分,且具有棒球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
2. 具原住民族身分,且具有全國性體育團體C級以上棒、壘球運動教練證者。
3. 如經二次以上公開甄選後,無前二款具原住民族身分運動教練資格人員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者,得於第三次甄選時,由所屬主管機關報經本署委託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同意後,得聘具有棒、壘球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如招聘之非原住民族專任運動教練,應於隔年重新辦理教練甄選。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期程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
10:30,逾時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親自送件報名。
3.報名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春國中學務處(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
4.報名應檢附證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各項證件A4影本一份(依序排
列裝訂),影本繳交時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報名表(如附表1)。
(2)國民身份證(如附表2)(如具特定對象身份者,請依各身份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
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4)其他足以佐證之經歷證明或專業證照。
(5)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良民證)。
5.資格審查:請應徵人員於報名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而通過資格審查者,本校擇優通知複審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亦恕不退還。
6.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一經查證屬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後發現,則立即予以解聘並依法究責。
陸、甄選方式:
(一)面試評分內容:
1.具參加國內外棒球運動比賽經驗。(10%)
2.具國內外高中或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科系畢業為優或同等以上學歷畢業。(10%)
3.口語表達與溝通能力。(20%)
4.棒球技術示範及指導-
(1)投手投球教學示範及指導。(20%)
(2)跑者跑壘教學示範及指導(20%)
(3)本壘高飛球擊送實作。(20%)
(二)面試時間: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0(需於下午1:20前完成
報到手續)。
(三)面試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春國中含真樓二樓會議室及棒球場。
(四)如有工作項目所需證照,請於面試時,攜帶相關證照正本到場供評審
委員審閱後發還,以為酌予加分之依據。
柒、錄取方式:以成績總分最高者錄取,如遇總分相同時,依專業證明文件豐富
性決定之。
捌、錄取公告日期: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後,公告於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網站(http://web.hcjh.ptc.edu.tw/)。
玖、服勤時間:依本校棒球隊訓練地點、比賽及行政支援等工作需要訂定。
拾、錄取報到:
報到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春國中學務處(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
報到時間:請正取人員持國民身分證、相關學歷證件正本、健康檢查文件(一週內繳交)於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至10時至人事室報到,否則視同棄權。
經發現錄取人員如有相關規定所稱不適任情事者,應予解僱和並檢附相關資料報府核備。
拾壹、聘任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日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錄取人員由本校公告錄取名單後,依報到日期辦理報到事宜,若逾期限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一律註銷錄取資格。
本案約僱運動教練其待遇以約僱人員敘薪,非屬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所聘任之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並得依據實際需求調整工作場域及內容;其餘服勤、職責、解僱、停職、不續僱、申訴、考核、獎懲等相關事項,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本案約僱運動教練待遇如下:
取得各單項協會所核發之C級以上教練證者,以薪點250進用。
取得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或教育部體育署初級教練證者,以薪點280進用。
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如:假別及日數),其他管理及考核事項如下:
有關其工作職責及考核項目,依屏東縣各級學校約聘(僱)運動教練進用考核及管理要點辦理。
另應於契約載明: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第2項及第6項情事之一,或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16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以終止契約,雙方並同意準用該辦法第18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作業。
拾貳、簡章索取:請至恆春國中校網下載:(http://web.hcjh.ptc.edu.tw/)。
拾參、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報名、甄選日程需作變更時,
於簡章索取各網站上公布。
拾肆、洽詢電話:屏東縣恆春國中 08-8892039轉27 體育組 蔣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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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63-08-27
{{ $t('FEZ004') }}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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