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縣立內埔國民中學115年6月1日屏埔中教字第 1150000122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1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8點20分至下午5時20 分。
三、辦理地點:本縣內埔國中三樓會議室及各分科教室。
四、實施對象:
(一)已取得學習扶助8小時研習證書且其證書核發年份為108 學年度前之現職教師者。
(二)尚未取得學習扶助知能研習證書之現職教師或具國中教 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
五、本案採分區逐年培訓方式辦理,請東港視導區(東港鎮、琉 球鄉、新園鄉、林邊鄉、崁頂鄉、佳冬鄉、南州鄉)各校各 科目(國語、數學及英語)至少薦派2人參加。
六、請114學年度(含)前未派員參與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學校 名單及科目別如計畫附件)。
七、本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欲參與研習之人員請先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https://www1.inservice.edu.tw/)。
(二)請擇一領域報名,同時報名兩個領域者,將由承辦學校 視各科報名人數擇一領域錄取。
(三)本次研習僅開放領有國中合格教師證者參與,為利報名 資格之檢核,請參與人員預先準備好教師證之影本,於 報到時現場確認。如資格不符,將禁止參與。
(四)國語科因課程進行上之需求,請報名之學員務必攜帶筆 電參與。
八、全程參與者核予8小時教師研習時數及核發研習證書,請研 習人員於研習當日備妥貼足掛號郵資(36元)並書明收件人 姓名及住址之全新A4信封(寄送證書用),請勿使用所屬單 位之學校信封。每人備一信封,不接受合併寄出。
九、研習當日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
十、檢附實施計畫1份。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12|
{{ $t('FEZ005')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