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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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恆春國民中學約用人員公開甄選簡章
壹、依據:
依據「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貳、職缺及名額:
職缺:約用人員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備取人員自榜示日起三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喪失甄試錄取資格)。
聘用期限:115年01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
參、資格條件:
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
學歷:國中以上。
熟悉WORD、EXCEL操作。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肆、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
工作項目:
大門口車輛人員進出管理
圖書館管理相關業務。
學校油印相關業務。
辦理畢業證書、修業證書以及學生證之製作與補發申請。
管理歷屆學籍資料。
協助校園環境整理。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
伍、報名收件期間及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收件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4年12月24日止。
面試(必要時辦理)時間:114年12月26日。
檢具文件:
報名表一份。
相片一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請於114年12月24日前,親送屏東縣恆春國中二樓教務處
(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聯絡電話:08-8892039轉分機26,聯絡人:李佳穎主任)。
陸、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最高學歷證書。
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二、 面試(必要時辦理):必要時將另行電話通知。
柒、成績排名:參加甄選人員依資格審查成績排序,必要時須經面試。
捌、錄取公告:於114年12月26日下午五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玖、待遇:月支薪資新台幣29,500元,依規定投保勞健保。
拾、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拾壹、錄取人員,於受僱用後,其權利、義務悉依契約規定辦理。
拾貳、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保留簡章修改權利,如有變更另於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網站http://www.hcjh.ptc.edu.tw/nss/p/index公告。
拾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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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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