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公告專區

有關各機關學校參與選務工作人員之補假事宜,請依說明辦理。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各機關學校參與選務工作人員之補假事宜,請依說明 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114年9月15日中 選人字第1143750261號函辦理。 

二、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85年6 月24日85局考字第19538號書函略以,行政院於72年11月9 日以台72人政叁字第30519號函規定:「……增額立法委員 選舉投票日,參加選務工作人員,准予補假一天,嗣後均 得援例辦理……」。上開規定所稱參加選務工作人員,係 指事先經服務機關(學校)推薦或同意之人員而言;未經 機關(學校)推薦而逕行參與選務工作及經政黨自行推薦 參與選務工作,如曾於事前向服務機關(學校)報備有案 者,得依規定准予補假。 

三、茲以中選會邇來接獲選務工作人員反映補假權益問題,按 該會辦理選務向來倚重各機關學校人員作為選務工作人員之主力,對於推動選務工作有所助益,爰請各機關學校 (單位)對於參與選務工作人員確實依前開行政院函規定 給予補假,以維護其權益。 

四、檢附前開中選會函影本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0-31|

{{ $t('FEZ005')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