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辦理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請貴機關、學校於114年6月19日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選舉委員會114年5月29日屏選一字第1140000582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616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2項、第59條第2項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請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公教職員工積極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並准予投票日後依規定給予敘獎及補假一日,另是類人員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將依規定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為避免時間緊湊,即日起辦理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於114年6月19日前傳真、e-mail或郵寄回覆推薦名冊;後續若因人事異動,仍有參加意願者,請逕向本所民政課報名。
五、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1份,請依實詳填,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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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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