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含超額教師介聘)一案,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辦理。
二、本縣114學年度教師縣內介聘作業方式,除原住民身分介聘、原住民族語或客語介聘、一般地區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及超額教師介聘為現場選填志願學校外,其餘介聘以電腦系統作業方式辦理。
三、申請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請於114年6月1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6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上網登錄資料(網址:https://tch192.twrecruit.com.tw/em-ptx),並於6月6日(星期五)前檢具相關表件(申請表以A3規格列印)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
四、服務學校應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召開教評會審查,並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由人事人員統一將申請人資料(已核章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證明文件影本每頁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申請人章及人事主管職章)送至至正國中辦理積分審查,逾時不予受理。
五、各校請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函送超額教師確定名單報府,俾憑辦理後續超額介聘事宜。
六、本府訂於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至正國中辦理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原住民族教師介聘作業、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教師介聘作業及一般地區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介聘作業。
(一)申請人如未能親自參加者,得寫委託書,由受託人攜帶申請人及本人身分證件準時到現場參加作業,否則一律視為棄權。另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二)超額教師未申請或棄權者,由本府逕行辦理介聘,事後不得異議。
(三)親自參加本類別介聘之教師,請服務學校同意公假登記。
(四)超額介聘成功之教師得再參加縣內介聘作業,經達成介聘後其積分不得保留。
七、縣內介聘系統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起至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中午12時開放填報志願,請欲申請介聘教師自行
上網(https://tch192.twrecruit.com.tw/em-ptx)選填志願學校。
八、本府訂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辦理縣內介聘電腦作業,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介聘結果於教育處網站,凡介聘成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介聘結果。
九、檢附屏東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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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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