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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公告專區

教育部114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5117號函辦 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者,教育部自 112年度起以2年為週期辦理旨揭獎項,實施計畫重點說明 如下:

(一)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 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申請、推薦之程序及時程: 1、各校及校內人員:由各校向本府申請。 2、由申請者(學校)將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2月21 日前函送至本府後,本府本審慎客觀原則擇優推薦個 人組及團體組合計以4組為限,並由本府統一填具推薦 表、彙整繳交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至教育部委辦團隊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洪小姐收 (700024臺南市中西區慶中街206巷6弄10號)。

(三)各受推薦者應具下列之一條件: 1、從事本土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終身學習,有具 體而長遠之影響。 2、從事本土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 見。 3、開設或辦理本土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 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著有成效。 4、捐資成立有形之本土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本土教 育上,影響深遠。

(四)評選方式:由教育部組成評選小組,並採初選及決選2階 段進行評選。 1、初選: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依本部所定錄 取名額之2倍名額,擇優推薦為決選名單。 2、決選:評選小組依決選名單辦理書面審查為原則,並 採共識決議確認獲獎名單;必要時,得進行面談、實 地查核或請申請或受推薦者至指定地點進行簡報。決 選結果獎勵及表揚之名額,個人組及團體組合計以10 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以不足額錄取。

(五)獎勵內容: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教育部公開表 揚,及公布獲獎名單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https://cirn.moe.edu.tw/Module/index.aspx? sid=1107),同時將評選結果通知獲獎者所屬直轄市教 育局或縣(市)政府。

三、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 資源中心洪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 子信箱han1014nut@gm2.nutn.edu.tw。

請有興趣報名的老師們備妥文件資料後送教務處教學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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