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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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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並自113年4月1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修正「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並自113年4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係配合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修正,其中有關公務人員陞任之標準,除增訂綜合考評為陞任評比項目外,並明定各級政府機關與公立學校得視職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對具有重大殊榮、工作表現、特定語言能力者,酌予加分;另為落實功績導向之陞遷制度,爰明訂考試、學歷及年資三項配分比率合計,除應業務特殊需要外,以不逾百分之十二為限。本府配合行政院新修訂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標準,修正旨揭標準表,自113年4月1日生效,並經本府113年第5次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檢附「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修正總說明」、「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修正對照表」及「(附表一)屏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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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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