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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公告專區

有關教育部113年第19屆教育奉獻獎推薦事宜。

{{ $t('FEZ002') }} 人事室|

有關教育部113年第19屆教育奉獻獎推薦事宜,請貴單位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踴躍推薦並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資料送達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逾期不予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0410號函辦理。
二、本案推薦對象,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惟最近三年內曾獲「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受理推薦或給獎。
三、各單位推薦時,請確實查證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四、如有符合資格推薦者,請薦送以下資料:(一)推薦表紙本1份。
(二)電子檔光碟1片(應內含推薦表、佐證資料pdf檔、彩色大頭照jpg檔)。
(三)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五、各項資料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被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大小限10MB以內,總檔案大小不超過40MB,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說明含標點符號20字內) 。
(三)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之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四)被推薦人所提供資料,請貴單位取得被推薦人同意授權由初審及決審機關潤飾;另所提供資料(含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爰請提醒被推薦人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適當照片,並應取得照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六、請務必詳閱填表說明依格式填寫,格式有誤者,恕不受理。
七、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基金會及屏東縣中小學校長協會,請逕至屏東縣政府教育處/便民服務/法規、檔案及文件下載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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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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