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業經該部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勞動部函及旨揭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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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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