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公告專區

「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1份。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1份,請於113年4月10日前完成報送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412號書函辦理。
二、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二規定:「申請期限:當學年上學期於10月25日前、下學期於4月10日前向本機關或學校申請。」說明五並規定相關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為利勾稽查核作業及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請各機關承辦人員,應告知申請人上開規定之申請期限並確實查核其是否有上開補助表說明五不得申請之情形。三、另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同仁申請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教育補助事宜,請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411號書函(本府113年1月23日屏府人給字第11303656500號函轉)辦理。
四、各機關報送之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經教育部查核後回傳本系統,如重複請領各項政府補助者,系統將以「異常訊息」通知,如有查核異常者,請依附件說明6,於113年5月10日前完成資料修正及報送。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2-21|

{{ $t('FEZ005') }}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