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教職員工相關假別:
(一)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 可請病假,0 日及次日起 5 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 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若第 6 日以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建議可就醫 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
(二)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請「公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 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三)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中重症之受隔離家屬:
倘教職員工仍可居 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有辦公或授課事實),則不用請假;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隔離假」,教師遺 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四)教職員工為照顧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 0-12 歲子女、就讀國 高中或專一至專三身障子女:
倘教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或線上 教學(有辦公或授課事實),則不用請假;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 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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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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