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發文者:屏東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屏府教前字第110548064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府辦理「屏東縣醫護振興旅遊補助計畫」有關「從事防疫工作」1節,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1月11日屏府交觀字第11053557900號函辦理。
二、屏東縣醫護振興旅遊補助計畫本府110年9月17日屏府教前字第11045899300號函諒達。
三、原為體恤全台從事防疫工作之醫師、醫事與醫療院所行政人員執勤辛勞,本府與縣內合法旅宿業者合作,提供使用本補助專案且入住合作店家即可享折抵房價1,500元優惠,合先敘明。
四、承上,「從事防疫工作」係指如支援或從事疫苗速打站、PCR篩檢站、直接照顧COVID-19病人、病患檢體檢驗等相關工作,惟因醫療工作繁雜,若為整形外科診所人員、驗光師、護理機構等人員被調派支援或從事前所述防疫工作,請先向其所屬機關開立切結書或證明書再行使用本補助方案,避免日後認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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