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發]文者:屏東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屏府教學字第11042811600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
主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請依教育部函文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6496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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