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含補校及研究所〉。
二、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四)清寒證明文件。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在學證明書(如附件)。
(七)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自治條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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