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二提升 教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辦理。
二、參加研習對象:本縣國中小英語授課教師(含3個月以上長 期代理、代課教師),應至少擇一場次參加。
三、旨案研習各場次時間、主題、地點及進修網課程代碼請參 閱附件實施計畫: (一)全縣性教師研習共5場次。 (二)使用全英語教授英語課程增能研習共3場次。 (三)Cool English英語線上學習平台研習共3場次。
四、旨揭研習將覈實核發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 單位核發該場次研習時數;出席時數少於研習總時數1/3 (含)以上者,不予核發研習時數;為尊重講師,請準時入 場,研習開始逾20分鐘後恕不予入場。
五、請英語授課教師至少擇一場次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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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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