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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校內外活動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0747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國 立中小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中正國防 幹部預備學校及法務部矯正署所轄之矯正學校,編制內 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 師),以下稱教師)。 

(二)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 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 

1、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限擇 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250元。 

2、教育部115年度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限擇 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250元。 

3、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 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4、客家委員會115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 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5、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 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 每試2,500元。 

6、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 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 每試2,500元。 

(四)申請原則: 

1、本補助計畫同一場次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 力認證考試,每師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2、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於成績公告後,確實無任一節 次缺考或違反考場規則之情形,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 名費。 

3、已取得所報名認證應試項目之最高級別合格者不予補助。

(五)本案計畫依認證日期分2梯次收件,申請方式及收件截止 日如下: 

1、申請老師檢附具備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向任職單位提 出申請。(第一梯次得以合格證書及成績單申請) 

2、學校檢送以下證明文件至本府: (1)教師證明文件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職章)。 (2)學校經費申請表核章正本(如附件) 3、申請截止日: (1)第1梯次截止日為115年3月31日(二)。 (2)第2梯次截止日為113年5月29日(五)。 

三、檢附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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