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含超額教師介聘)一案,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辦理。
二、本縣115學年度教師縣內介聘作業方式,除原住民身分介聘、原住民族語或客語介聘、一般地區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及超額教師介聘為現場選填志願學校外,其餘介聘以電腦系統作業方式辦理。
三、申請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請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5月19日(星期二)中午12時上網登錄資料(網址另案公告),並於5月19日(星期二)前檢具相關表件(申請表以A3規格列印)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
四、服務學校應於115年5月19日(星期二)前召開教評會審查,並於1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由人事人員統一將申請人資料(已核章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證明文件影本每頁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申請人章及人事主管職章)送至仁愛國小辦理積分審查,逾時不予受理。
五、各校請於115年5月11日(星期一)前函送超額教師確定名單報府,俾憑辦理後續超額介聘事宜。
六、本府訂於115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至正國中辦理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原住民族教師介聘作業、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教師介聘作業及一般地區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介聘作業。
(一)申請人如未能親自參加者,得寫委託書,由受託人攜帶申請人及本人身分證件準時到現場參加作業,否則一律視為棄權。另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二)超額教師未申請或棄權者,由本府逕行辦理介聘,事後不得異議。
(三)親自參加本類別介聘之教師,請服務學校同意公假登記。
(四)超額介聘成功之教師得再參加縣內介聘作業,經達成介聘後其積分不得保留。
七、縣內介聘系統於115年6月5日(星期五)起至115年6月9日(星期二)中午12時開放填報志願,請欲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上網(網址另案公告)選填志願學校。
八、本府訂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辦理縣內介聘電腦作業,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介聘結果於教育處網站,凡介聘成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介聘結果。
九、檢附屏東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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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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