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檢送本(113)年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一覽表1份,請查照並確實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2月26日總處綜字第1131000407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將「法定性別友善事項達成率」列為本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為精進公務職場性別友善作為,經擇定「是否依法訂定申訴管道/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等18項法定性別友善事項,請配合並確實辦理。
三、本府將於本年9月函請各機關學校填報前開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推動情形,相關資料正確性將列為113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評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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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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