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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行政業務

重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之1及第16條之1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重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之1及第16條之1規定,請確實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5條之1規定:「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應以聘約約定授課、聘期、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保險、退休金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事項。」;第16條之1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符合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或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資格者,學校應於聘約有效期間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資格者,學校於聘約有效期間,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為代理教師、未具本職之兼任、代課教師提繳退休金。…」。
二、請學校確依前開規定辦理並發給聘約,以避免相關爭議,維護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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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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