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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The Hengchun Junior High school of Pingtung County

行政業務

有關行政院核定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於112年12月19 日三讀通過,於總統公布後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及屏東縣政府各機關學校113年度待遇調整措施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行政院核定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於112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於總統公布後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及本府各機關學校113年度待遇調整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4%,基於本府員工權益整體一致性之衡平考量,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含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統一自129.7元調整為135元。原經行政院專案核定每點在129.7元以上者,如專業性社工、學校輔導中心專業人員等原薪點折合率135元者調整為140.3元、保護性社工等原薪點折合率為138.6元者調整為143.9元。又為簡化行政程序,前經核定113年聘(僱)用計畫表及簽訂113年契約書有案之約聘僱人員(含約聘僱職務代理人員),薪點折合率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免重新核定。
三、另本府各業務單位進用之約用人員及定期僱用人員部分,如比照行政院規定之約聘僱人員薪點折合率換算支給者,依上開說明二事項辦理;如係接受委託或補助經費進用之人員,如補助(委託)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四、考量本府財政狀況,各類人員因待遇調升所增加之經費,除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外,請各機關就下列因應措施配合辦理:
(一)以公務預算支應人事費部分:請各機關依業務需求,規劃人員進用及期程,落實執行員額管控,並先由年度人事費項下調整支應,倘年度經費尚有不足,動支調整公教員工待遇準備辦理。
(二)以基金預算支應用人費用部分:教育發展基金部分請本府教育處及各學校控管經費支用,先由年度用人費用項下調整支應,倘仍有不足,動支調整待遇準備科目或超支併決算辦理。其他基金部分則先由年度用人費用項下調整支應,不足部分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三)以中央經費全額(部分)補助用人費用部分:請各受補助之主管機關業管單位積極向經費補助機關爭取全額(部分)增加經費。
(四)以其他經費(如工程管理費)支應用人費用部分:各機關如有上開以外經費進用人員者,配合調薪所增加之經費,仍由原經費額度範圍內調整支應。

(五)如經以上爭取中央補助及相關因應措施年度用人費用仍有不足時,得檢討增列入113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程序辦理。
五、旨揭待遇調增案補發差額作業,請各機關學校本於權責辦理並應於核發本(113)年2月薪資一併辦理完竣。另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得參照並本權責辦理。
六、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暨相關表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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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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