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該會為獎助清寒學生就讀國小及國中,協助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立此助學金。110年度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9日(星期五)截止受理申請,符合條件者請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至該會辦理,以郵戳為憑。
(一)申請表、(二)學生證正(背)面請檢附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四)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五)其他證明(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
二、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上網至http://www.nneerf.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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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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