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補助對象:以109學年度下學期因家庭突遭變故家境窘困致生活堪虞,而發生無力繳納註冊費、書籍費或營養午餐費之國中、小學生。
二、申請日期:110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
(一)初審:申請學校請將尚未簽名用印之清冊、推薦表(缺一不可)以電郵附加檔案mail至屏東縣救國團承辦人電子信箱040922@cyc.tw審核,約15日內電話通知審核結果。
(二)複查:審核通過之學校請依照該補助辦法第十項作業流程 將所需文件正本掛號寄至該會(屏東市中華路80-1號), 請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完成並寄出。
附件:
109學年度下學期「家庭突變窘困學童補助專案」受薦學生資料表.doc
{{ $t('FEZ003')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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