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函轉國防部110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2日臺教學(六)字第1100013784號函暨國防部110年1月26日國政文心字第1100017284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遴選推薦所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各1至2員(合計不得超過4員,採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並須將其相關佐證資料報部複審。
(二)推薦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郵戳為憑)逕以掛號寄送100024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5樓黃于真專員收。
(三)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三、109年第4梯次活動因疫情因素取消,為保障該梯次教師權益,國防部將另案通知渠等人員參研資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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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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